苹果公司的这种创新灵魂,是其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一手塑造的。史蒂夫·乔布斯认为,企业的创新无极限,有极限的只是想象力;创新能力是决定一家企业能够成为领导者还是只能成为跟随者的主要因素。
当然,具体到某个企业来说,创新的灵魂还要根据不同发展阶段来区别对待——对于成长型企业来说,创新的灵魂就是要使产品和服务更有效率、用起来更好;而对于萎缩型企业来说,创新的灵魂要放在及时改变和退出上来,如果不能在原有模式被淘汰之前及时改变或退出,就会被市场所淘汰。
为什么苹果公司能够做到这一点、其他公司就做不到呢?这要从史蒂夫·乔布斯的以下三大原则说起。
一是完美主义。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在他看来,完美的创新没有止境也没有捷径,必须从各个细小环节扎扎实实地做起。完美主义的一大要素是最适用的技术,而不是对技术的堆砌。在苹果公司,历来强调的是通过简化某些功能、增强设计特色来走差异化道路。完美绝不是越多越好,有时甚至是相反。
为了追求完美主义,史蒂夫·乔布斯的一大乐趣就是特别喜欢与最优秀的人一起工作。他认为,一家创业型企业最优秀的10名员工会决定这家企业的水准,为此,这10人中的每个人都要担负企业1/10的工作。既然创新没有捷径也没有止境,那么这项工程就必须依靠集体的力量,把每个人的智慧集中起来,才能打造出完美的产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