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如果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如条件允许)可对该协议进行公证,以确保双方不会对该两套房的归属发生争议 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最好对复婚后对方还贷义务以及还贷部分的归属也进行约定 复婚程序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 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缴回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恢复其合法的夫妻关系 离婚当事人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婚姻法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 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2003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办事程序 :审核申报资料—填表—健康检查—受理—审批—收费—发证申报材料:中国公民:(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离婚或丧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外国公民:(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婚或丧偶的,如离婚或丧偶证件系居住国出具的,该证件须由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外国侨民:(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差不多,如下:(一)申请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五)复婚登记证 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 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 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一般来说,婚姻出现了问题,离婚的人并没有比不离婚的人幸福 离婚并没有明显地减少沮丧和压抑的症状,并没有使人重塑自我,重新把握自己的命运 虽然离婚可以减少某些压力或伤害,但它可能造成另外的压力和伤害——如心理的失落,角色功能的改变(继父母与孩子的角色相处、教育),经济和住房的改变,原亲属关系的中断及朋友关系的重构等等 其次,尽管离婚时,夫妻双方抱有厌恶甚至仇恨,但在离婚之后,有相当一部分人会回忆原来配偶好的地方,产生思念之情,或者抱有好感 也就是我们平时讲的“失去方知情可贵” 第三,离婚之后,双方当事人或许会有时间重新审视婚姻及生活,能客观地看待自己前婚姻中存在的问题,降低在婚姻中的期望值,重新定位生命及婚姻的意义以及婚姻的客观性及现实性,会站在自己之外的立场,去对待婚姻中存在的问题,不把婚姻当作个人逃避现实及困难的港湾 同时,把婚姻看作孩子成长教育的一个安全的社会责任团体,婚姻不仅仅是个人的事,还是孩子安全及健康成长的摇篮 第四,由于婚姻中的非原则性问题,有些人一时冲动会选择离婚,但夫妻间的情感并没有真正破裂,这样的离婚经过一段时间的“冷却”后,往往容易重新走到一起来 最后,对再婚的焦虑 据统计,离婚者的再婚率只有18% 再婚的不易是复婚的主要原因之一 当事人可能会看到再婚家庭的复杂性 如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婚姻危机,作为“过来人”,自然对此会慎重有加 对于复婚者增加的现状,不少社会心理学专家表示,离异夫妻想复婚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复婚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家庭和睦 这一点,从最近几年热播的关于婚姻家庭类的情感剧便可见一斑 如《结婚十年》、《金婚》、《一生有你》、《让我们复婚吧》等电视剧,不难让人们感受到人们浮躁的情感现状,在离婚率一度增高之后,婚姻必定会面临失衡后的再平衡问题,于是,复婚便成为现代社会情感的一大新话题 有社会学者认为,复婚,是现代人普遍意义上的“疗伤”方式,也说明人们对待婚姻从轻率到更为理性 就年轻人来说,也许有的并未充分了解就结合,看到的只是对方的优点,结婚后看到的多是对方的缺点,因为小事闹矛盾后会草率离婚,但经过一段时间后,理智渐渐恢复,觉得前夫(妻)是可以原谅的 而无论对于年轻夫妇还是中老年夫妇,再找另一半的时候,很难排除前夫(妻)在自己心目中的地位,也会有意无意拿对方和前(夫)妻比较,会念起对方的好 当然,不少夫妇复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孩子,有调查显示,70%~80%的孩子与后妈(爸)有沟通障碍 做父母的都希望孩子能够幸福,能宽容另一半的就宽容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毕竟,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加,人们在面对婚姻时,实际、理智的成分越来越多,随着社会诱惑不断增多,人们对待一些错误也更为宽容,要求复婚就很正常了,好马也可以吃回头草 对于那些厌倦围城生活向往城外"自由"的夫妻来说,围城之外的生活就一定好吗 据调查显示:七成离婚人士心生悔意,感到婚离错了,于是复婚率逐年攀升 中国离婚网创始人柯直律师的调查显示,近六成失败婚姻是情绪和无知使然,并非理性的产物,因而许多离婚人士离婚不久就有悔意,又要求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