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时阿二的尸骸已经翻出来了,放在客堂中间。横势这几天,只好把生意停止的了。再说那个帐房想起一事,上楼请问宝玉:可要停柩在家,抑或明日便出,为因即刻要打照会到捕房中去,必须预先定妥的。宝玉心中暗暗盘算:既要出材场面好看,不得不多停几天,然过于多停,却又有关生意,故说道:“停仔一七罢,出材稍为从容点,勿知照会过去,阿准倪实格梗勒?”帐房道:“捕房里我有个认识的人,略略出些小费,把照会打进去,谅来可以照准的。”说罢,仍到楼下,随即差人去打照会。确是一件极紧要的事,按上海租界章程,凡界内居民,不论何等样人,身死之后,限二十四下钟内必须出材,不准停柩在家,违者示罚。但体面的绅商家断不肯草草举襄,则惟有打个照会,待等捕房工部局核准,或数天,或数十天,任凭你屋内停棺,巡捕都不来顾问了。不然,一过钟限,那张罚条就要下来,不怕你不出钱。真是铁铸的章程,虽官长讨情也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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