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格·提莉1960年2月14日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长滩她的父亲是美籍华人,她的母亲则拥有爱尔兰、美洲原住民和芬兰血统,她的姐姐是詹妮弗·提莉。 梅格由母亲和继父在不列颠哥伦比亚长大,12岁时开始上舞蹈课。她获得了纽约一所顶尖芭蕾舞学校的奖学金。后来她成为一名舞蹈演员,17岁时加入了康涅狄格州芭蕾舞团,后来加入了王座舞蹈剧院。正是以这种身份,她在阿兰·帕克的成名(1980)中首次亮相银幕。不幸的是,她的背部受伤缩短了她舞蹈生涯的计划,在电视连续剧《山街蓝调》(1981)中的一次小规模亮相使她转向了表演(她的舞蹈技巧并没有全部被遗忘,这在《大风寒》(1983)和《精神病II》(1983)中很明显)。她因《上帝的爱格尼丝》(1985年)获得奥斯卡最佳女配角提名,没有人怀疑她正在走向明星之路。在获得这一地位的道路上,有一步是她作为康斯坦扎在米洛斯·福尔曼(Milos Forman)的《阿玛德乌斯》(Amadeus,1984)中扮演角色,但她的身体再次受到干扰,在制作的七个星期里,她的脚在一个演员阵容中的表现超出了制片人的接受范围,她被替换了。她的“安慰”,是福尔曼的下一个项目瓦尔蒙(1989年)的一个角色,并没有给她的事业带来多大的好处。从那以后,她平均每年看一部电影,除了《离开正常》(1992年)外,没有一部电影能挖掘出她所拥有的巨大人才库。 1995年:退休后移居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致力于写作和养家。 她的第一部小说是《唱歌》(1994;杜顿的书),以她自己童年的记忆为基础。她的第二部小说《gemma》(2006;syren图书公司)是一个生动、令人不安的关于儿童性虐待的故事,这促使她披露了自己成长过程中的真实遭遇的性虐待,被她的两任继父……